發覺商場裡原來沒有所謂真正的朋友的, 每個人也很現實, 只有互相利用而已, 只要自己有利用價值, 你就可以得到比如期的多, 但一旦你再沒有價值時, 以前所有的功勞也不可以用來抵消....這個世界太多現實的利誘, 我感到做人很辛苦, 只想活得比較簡單一點, 喜歡就說喜歡; 生氣就說生氣; 憤怒就說憤怒....究竟這樣有什麼不妥? 這才是活的價值啊...如果連這些感情都不能發洩的話, 那我生存是為了什麼? 生存還有什麼意義? 人本來就是有感情的動物, 為什麼我必須要背著自己的感情? 喜歡要說討厭; 生氣要裝作大方; 憤怒要忍氣吞聲; 傷心就要顯得快樂; 為什麼一定要這樣才是懂做人的道理? 這根本就不是一個人....我有說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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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曼麗 Man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